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

新都城拯救龜行動



近來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收到將軍澳新都城管理處的通知,商場內的龜池和魚池將於十一月底被拆卸,約三十多隻龜將無處容身,生命再次面臨威脅。 協會在資源嚴重短缺下,我們內部即開了一個緊急會議,目的是討論是否救池中的龜隻,我們的金錢、時間、地方也很有限,我們能否負起這個責任? 倘若我們接收了牠們,就必須負起牠們所有的醫療費用和糧食等費用,最大的爭議就是牠們並不是瀕危物種,甚至是入侵物種。 但在我們的角度來看,牠們只是被主人棄養的寵物,其實與入侵大自然並沒有直接關係。 我作為協會的會長,基本上協會所有的宗旨和方向也是我早年訂立,而我們的保育基金主要是針對野生動物和瀕危物種。那麼我們應如何取捨?是否真的可以視而不見?還是盡我們所能拯救生命?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 除了拯救動物外,其實還有教育和保育方面。 對於香港野生的兩棲及爬行動物,除了某些淡水龜外,暫時並沒有絕種危機,但政府若發展郊野公園就另當別論。對於瀕危物種方面,每年政府檢獲非法走私動物的數量也不少,最令人頭痛的問題就是如何處理這些動物?政府通常有以下途徑,若動物有高度保育價值,就會送回原產地或外國的保育機構作為繁殖用途(但對方可能不接收),而其他較常見而市面上有較多人工繁殖的品種,就會考慮作為本地教育或領養用途,若該動物就以上四種途徑也沒有出路,最終可能被人道毀滅。 因此,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正積極地爭取那些會被人道毀滅的瀕危物種可給市民領養,但這計劃亦在研究中,期望明年能與署方達成協議。

既然這計劃仍未落實,因此我們相對地有較大的空間作出這次拯救行動。 加上本會的行政總監 Michael 和 領養部主管 Kenis 承諾肩負起這次行動,因此我亦支持。 在此我要感謝他們和各義工在這次拯救行動所付出的努力,讓香港人更能感受到牠們被遺棄後而所受到不必要的痛楚!最後還要感謝捐款給我們的市民,這對我們來說是最大的支持和鼓勵。

有關這次拯救行動:
http://www.hkherp.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72


筆者:Anthony Yeung,Anthony 為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的創辦人 及 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主席。


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

我覺得最難做的訪間就是有關蛇的訪問


今天出了一編新聞,大家看完那題目會有什麼看法?寵物蛇是很危險的,對嗎? 其實正確答案仍是有很廣闊的空間,並需要視乎那是什麼品種、飼養環境、飼養者的專業訓練等因素而決定。但我認為最難做的訪間仍是有關蛇的訪問。

我們曾接受過很多有關蛇的訪問,發現很多記者在訪問我們前已經對蛇有誤解,甚至對蛇有很大的恐懼,腦海中的蛇全是會攻擊人、會吃人、蛇是有毒的等等,雖然這些想法並不是完全錯誤,但也不能一概而論。對於記者們對蛇有誤解,我們並不會怪罪他們,畢竟他們對蛇的認知和誤解,通常是道聽而途說或由小時候已經受了父母的影響而形成的。

但為什麼我們仍願意接受訪問?我們成立這協會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希望市民更能了解兩棲及爬行動物,因此,我們不會放棄任何教育的機會。 在每一次的訪問,我們也寄望他們能以多角度,用較為正面、客觀而公平的形式來作報導。可是在一個短短的電話訪問中,是否每一位記者也能接收到我們的訊息或是選擇性地接收呢?事實上,這場拉鋸戰並不容易打,但未打已認輸並不是我們的態度和取向。 


筆者:Anthony Yeung,Anthony 為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的創辦人 及 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主席。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街市救龜

在香港街市現在所販賣的食用龜鱉品種一般是紅耳龜(俗稱巴西龜)和中華鱉(俗稱水魚)。由於香港現行法例上是沒有訂明不能吃龜鱉,而紅耳龜和水魚亦不是瀕危物種,因此,在街市上販賣那些食用龜鱉是沒有犯法的。我無意在這裡討論應否吃龜,但經常接觸龜隻的我,是很難忘記牠們因生病時皮膚潰爛的模樣、排出的寄生蟲、換飼養缸內的骯髒水、甚至它們尿液的氣味我也印象深刻,因此我會選擇不吃龜的。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 經常收到好心市民有關街市龜隻被虐的求助個案,亦有不少市民從街市購買龜隻後向我們查詢該品種、如何飼養和生病處理等問題,甚至想將被拯救回來的龜隻交給我們照顧,但遺憾地,在一般的情況下,我們是不會接收從街市來的紅耳龜作為領養用途。最主要原因是牠們在街市內的飼養環境狹小而惡劣、曾受到不良對待等因素,因此,牠們往往也有較多的健康問題,另一方面,紅耳龜不是瀕危物種,以本會極有限的資源分配上,我們選擇上只可以幫助瀕危物種。直到目前為止,我們平均每月所收到的捐款約港幣一千五百元,這數目連租用一個一百尺的單位也不足夠,更何況因病龜所帶來的醫療費用。
 
我們不建議市民購買街市上任何龜隻,就算你認為這是拯救行為,原因是只要你買了一隻,就會給予商販一個支持 ─「這生意有得做」而再購入更多的龜隻,但這是否代表我們什麼也不能做?不是,香港還有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和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如食用龜的飼養環境過於狹小、大量龜隻互相壓迫和長時間沒有提供清潔食水給予龜隻等證據下,該商販可能已觸犯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另一方面,如街市所售賣的是瀕危物種,而該商販並不能提供該動物的來源證明,他可能已觸犯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只要我們向有關部門作出舉報,這一定有阻嚇作用。
 
近來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 接收了一隻被市民從街巿拯救出來而有絕種危機的黃頭廟龜,而該商販亦有機會被檢控售賣沒有來源證明的瀕危物種,本會已為該龜隻給予獸醫治療和檢驗。

今天我們已送了該龜隻去嘉道理農場 作為物種保存或將來再轉送去外國保育組織來進行人工繁殖,雖然在保育上這並不是最好的方式,但總比起將瀕危物種送入口中有更深的意義。






















請支持我們,並捐助我們。

捐款途徑:http://www.hkherp.org/modules/tinyd4/

筆者:Anthony Yeung,Anthony 為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的創辦人 及 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主席。